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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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915 | 回复1 | 2019-2-25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具体安排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培训机构:

为确保学校正常开学以及开学后校园安全,根据省、市、县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我县学校春季开学前后校园安全稳定,保障新学期顺利开学。现将做好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职责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春季开学阶段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各项工作的重点,认真做好春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开学前,各学校班子要专题分析研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学校岗位安全职责和任务,完善校园各项安全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措施。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集中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各项安全稳定工作管理职责。学校与职能处室、食堂、宿舍、图书馆负责人、各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班主任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承诺书,将安全工作职责逐级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和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     上好校园安全教育课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组织上好“安全第一课”,利用黑板报、橱窗、网络、电子屏幕等阵地和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重点加强防“校园欺凌”、防溺水、防网络欺诈、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疾病等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师生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和消防逃生的演练,切实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工作。开学初,要制定学期安全教育计划,更新校园安全教育专栏及标语,开辟班级黑板报安全知识专栏,更要结合学校安全教育平台(xx)上年度各期主题有序地开展宣教工作。

三、     开展校园安全自查督查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开学前对照《苍南县教育系统2019年春季开学专项检查自查表》(附件1),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检查。

(二)各学区要在开学初对学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开展校园安全督查,对发现的校园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后,各学区要落实校园安全督查“回头看”工作,切实做好校园安全严查真查、真改严改。

(三)县教育局将结合《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开学工作综合督查及推门听课活动的通知》(苍教函〔2019〕19号),采取普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结合综合督察组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随机校园安全抽查工作。

四、     严控校园安全重点隐患

根据开学校园安全保障工作需要,加强对校舍及附属设施、设备,饮食卫生,消防设施,专用教室(实验室),校外教育教学活动,校园周边环境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整改。

(一)校园“三防”安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开展保安室标准化建设,配齐配足保安,做到“三上墙”(保安证复印件、校园安保制度、保安执勤规范流程上墙)。要对学校技防设施全面检查,做好技防建设。检查并确保一键报警正常运行,全面排查校(园)内所有已建视频监控资源运行情况,做好县“雪亮工程”校(园)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对接工作,及时将校(园)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纳入全县联网,积极构建起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在充分运用校园监控的技防基础上,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专业指导,督促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执行24小时校园安全巡查,做好反恐、防暴、防盗等事项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置。

(二)校园消防安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教育部、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督〔2015〕4号),认真落实校园消防安全各项工作。重点检查消控室的配置运行是否正常,食堂燃料的储存、使用是否安全,油烟机是否及时清理,学生宿舍、宿舍管理员室、保安室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燃气灶具,各类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可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宿舍是否双通道,是否使用铁栅栏将宿舍大门上锁,配电房是否堆放杂物,是否存在电线私接乱拉、老化的情况,锅炉、气体钢瓶、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按期检修,实验室危化品管理是否到位。

(三)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各校(园)要在学生到校前全面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食堂、小卖部等部位管理。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经全面清洗,餐具消毒设施是否正常使用,各类餐具、厨具是否经清洁消杀,仓库内是否有无过期、腐败变质食品;检查饮用水源是否清洁卫生,直饮水机等各类供水设备是否定期清洁消杀;检查食堂及工作人员各类证照是否有效,特别是食堂新招聘员工是否持有健康证明;检查是否落实大宗物品索票索证制度、定点采购制度。

(四)交通安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重点排查校园周边是否存在“黑车”接送学生,是否有车辆超员接送学生,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行为。有参与县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工程的学校要按照我县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加大对专线公交及参与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具体学生乘车情况的监督管理;有校车的中小学(幼儿园)重点检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落实情况和省市两级校车安全管理等制度制定落实情况,以及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学生上下学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知识开展一次全面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非法残疾人专用三轮车),不坐超载、无牌无照、报废车辆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骑超标电动车,不捎带和乘坐同学的电动车,不超速、闯红灯、随意变道等交通违规行为,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驾乘的习惯,自觉摈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流行性疾病防控。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春季各种流行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开学后,要采用多种形式,面向全体学生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防控各种流行性疾病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掌握各种流行性疾病防控的自我保护措施。要落实因病缺课随访、定期开窗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要加强校园的环境卫生管理,及时巡查宿舍,发现生病学生督促其尽早就医。学校医务室(保健室)要做好常规药物及应急物资与设备的储备。

(六)校园周边安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在学校(幼儿园)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开展工程建设而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安全的情况;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的情况;在学校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有无网吧和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娱乐的各类游艺娱乐场所,有无彩票投注站点;在校园周围50米有无歌舞厅、卡拉OK厅等各类歌舞娱乐场所;在学校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兜售违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摊点等进行排查。对发现的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及时汇总并上报给当地乡镇及相关执法部门。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安全自查、整改,要真查、真改,并于2月25日前完成苍南县教育系统2019年春季开学专项检查自查表(附件1)、2019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上报。直属各类学校直接上报,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经学区汇总后(附件3),发送邮件至xx,联系人:游xx,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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